分院各内设机构:
国庆节将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国庆节放假7天,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放假。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上班。
二、节日期间有关要求
1. 保证机关安全。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值宿规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2. 确保交通安全。保证节日期间出行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3.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保密规定。
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