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有害生物被称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它与森林火灾,乱砍滥伐并称为森林三大灾害。其中松材线虫病更是森林生态系统中最具危险性、毁灭性的病害之一,具有极强的传染性,被称为松树的“癌症”。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为进一步增强社会的生态安全意识,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推动林区群众支持和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近日,白河林区检察院与白河林业分公司、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联合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周活动。
在我们林区有害生物有哪些?防治林区有害生物应该怎么做?违法相关法律法规会受到什么样的制裁?
活动现场,检察官通过设点宣传、以案释法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的群众普及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常见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识别方法和违反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今天才知道,以前总觉得防治林区有害生物这种事离我很远,没想到就发生在你我身边,感谢检察官给我普法,让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此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条幅2个,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3辆,现场普法讲解10余次,使林区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有害生物的种类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现场气氛热烈、参与度极高。
下一步,白河林区检察院将紧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为保护森林资源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